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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办公厅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教育部办公厅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1月—2023年12月)。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

二、申报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名额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7个,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66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27个。省委教育工委在教育部分配推荐名额基础上,综合考虑高校党员和党组织规模以及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一定的差额,向高校分配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由高校根据创建条件自主申报。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党委要认真学习《通知》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专题研究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高校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纪检、宣传、学工、研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党委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积极申报,将“双创”工作作为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有效载体。

2.认真准备材料。高校党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报,不允许弄虚作假。对推荐表中的相关内容,既要确保信息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格式规范、文笔鲜活,写实、有条理、简明扼要、突出特色同时,在申报书“学校党委意见”栏填写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并经由学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各校于11月8日前将《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形式)一并送达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51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专家评审。11上旬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评审专家,集中对高校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核坚持质量标准,不搞平衡照顾,以提升湖北高校“双创”工作整体竞争力。

4.系统申报。省委教育工委确定申报对象后,高校对拟推荐上报的申报书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1月18日前,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完成填报。

联系人:储来明,电话:027-8732818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