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时代教育改革需求,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全面推进学校“大思政课”建设,创新新时代思政工作育人机制,引导时代新人与祖国共同成长,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度“大思政课”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突出实践导向,不断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方案>的通知》(教社科[2022] 3号)和《省教育工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思政课——新时代共同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工委[2023] 1号)文件精神,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激发学生内生动力,办好立德树人关键课程,教育引导学生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研究探索学校“大思政课”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为学校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内容
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师资队伍、文化环境、管理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内容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掌握我校“大思政课”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根据《学校2023年度“大思政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拟定申报方向。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范围。全校党务工作者、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以及其他教职人员。
2.申报团队。提倡团队协作,联合攻关。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申报人担任组长,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3.申报课题。项目主持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课题,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请。已经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立项的各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4项、一般项目8-10项,培育项目6项。
2.资助金额。通过评审立项的,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分别资助经费1万元、0.5万元、0.2万元。
3.开展形式。项目通过自主申报和专项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资助经费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申报人填写《学校2023年度“大思政课”专项课题研究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须经二级学院总支书记或机关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签字,盖党组织章后,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64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239653846@qq.com。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申报项目不予接收、参评。
2.项目评审。组织部、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3.项目实施。同意立项后,申报人要按照课题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及预期成果等几个方面,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保立项项目尽快完成并收到良好效果。
4.结题验收。2024年11月前,组织部、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为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并提交查重报告;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以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等形式上交,由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鉴定。研究成果获学校党委或上级单位采纳、以相同研究内容为基础获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或公开发表论文1篇的也可结题。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学校“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实际效果为目标;要切实增强项目的实效性、创新性。
2.各单位须做好申报项目的相关审查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客观性、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的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情况做好审核。
3.项目主持人要加强对所承担课题立项后的管理与支持,切实加强对相关项目的过程管理、指导与监控,加大相应成果的应用推广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联系人:李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59539025 59272811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