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对象培训班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和省委、武汉纺织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举办2023年度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实现党校教育“走出教室‘小课堂’,走进社会‘大课堂’”的目标,决定在本期发展对象培训中开展“寻访革命遗迹,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实践教学活动。
“寻访革命遗迹,传承红色基因”教育活动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各分党校配合组织实施,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要把此项活动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结合起来,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兼职组织员为分党校具体负责老师,每次活动建议跟车老师2人,严格按照分班要求开展活动,切实保证学员的安全和活动效果。
2.要根据学员班级和活动场馆精心制订活动方案、议程,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将活动图片、视频资料报党委组织部。
3.本次实践成绩将计入最终考核成绩,各分党校要积极组织发动学员参与现场讲党课、唱红歌、情景剧展演,凡参与讲授、表演者均有额外加分。
4.要注意结合红色场馆内容、学院和专业特色,使“寻访革命遗迹,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生动活泼、卓有成效。
5.请于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前三天将活动议程(附件3)、参与人数等报党委组织部李老师,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申请用车。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实践教学分班安排
附件2:武汉市经典红色场馆列表及党校活动安排
附件3:实践教学活动议程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