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寒假期间教职工轮休从1月25日(星期四)开始,至2月28日(星期三)结束,3月1日(星期四)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1.为保证学校机关假期工作正常运行,除学校领导和机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值班外,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部)、财务处、总务处在假期正常工作日内应安排人员值班,处理假期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请各单位于1月19日(星期五)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学院办公室备案(行政楼336室,常老师,027-59817005)。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假期轮休。同时要求任课教师在1月24日之前完成试卷评阅,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务处和二级教学管理单位必须在放假前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分发工作以及各种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工作。
3.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寒假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学校将于1月24日下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
4.学校领导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武汉须报备至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做好报备记录。
5.学校班车从1月25日起暂停运行,3月1日恢复正常运行。各部门如需因公用车,请直接与学校总务处工作人员联系,需用公章与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6.3月1日(星期四),全校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 3月2日(星期五)、3日(星期六),学校将统一安排老生报到、注册和发放教材,请财务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等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生3月5日开始正式上课。
7.从1月25日起至2月28日止,学校执行寒期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8.学校后勤保卫系统、工勤人员的寒期工作或轮休等事项,由总务处另行安排。
二、寒假纪律要求
根据《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学校教职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直觉做到“十个严禁” :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2.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领导及二级学院负责人需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
3.坚持以上率下。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推动作风转变。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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