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作者:总务处编辑:来源: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和遵章守纪意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秩序,现就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宿舍消防安全    

 要求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小功率危险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及在接线板周围堆放可燃物品;电脑或手机充电时,电源插头即用即插;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危险器具;宿舍门口、楼梯间、阳台等部位禁止堆放杂物;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切断电源。    

 二、提高防骗防盗意识,保障财产安全    

 教育师生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搭乘陌生车辆,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帮助。教育学生多与家人联系,互通信息,保持通信畅通;多与老师、辅导员联系,了解注意事项;多留意网上披露的诈骗案例,吸取教训,特别是坚决抵制“校园贷”。    

 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安全    

 要求师生严格遵守学校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不乱停乱放;遵循信号标识、限速指示和相关提示,低速行驶,礼让行人,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    

 四、提高户外活动安全防范,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加强学生校内外课余活动时的安全意识教育,不与陌生人出游,在社交、运动、出游等方面提高警惕;注意防溺水,禁止在江河湖泊等危险水域及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台账登记管理,做好学生晚归、外宿排查。        

 “安全”涉及到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望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相关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将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位师生,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处细节。

 

                                                  总务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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