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媒体报道了我省某高职院校一名学生深陷巨额网贷陷阱的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校园和谐和稳定,现就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迅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一、对全体学生加强风险警示和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组织学工干部和有关教师专题学习宣传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银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省政府金融办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鄂金办发[2016]26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对防范校园不良借贷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再规范。切实通过有效宣传,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主要工作及要求如下:
1、组织辅导员、老师及协调其他部门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
各学院迅速组织辅导员、老师及协调其他部门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全面掌握关于校园不良借贷的有关文件精神,加深对校园不良借贷的认知,为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打好基础。
要求:4月21日前完成,做好相关记录。
2、多手段、多渠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和渠道,近期密集开展一次校园不良借贷风险宣传教育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着眼长效、形成常态。要利用好现有宣传媒介和活动载体,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签名承诺等多样形式和道德与法制讲堂、橱窗报栏、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深刻揭露非法借贷的危害,强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形成自觉抵制非法借贷的强大氛围。
要求:
(1)4月23日,全校统一开展以“防范校园不良借贷风险”为主题的班会。辅导员、班主任亲自主持讲解,学生发言谈体会;多用鲜活案例警示教育学生;做好班会签到、班会记录等工作。
(2)4月23日晚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开展“拒绝校园不良借贷从我做起”签名承诺活动,全体学生务必签订承诺书(即风险提示书)。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生实际(尤其是结合本院学生不良借贷现状)自行拟定承诺书,做好签名统计及核查存档;对未按时签名的学生要及时组织补签。
(3)4月底以前,各学院充分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迅速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
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立即开展摸排汇总和分析研判。
1、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样表见附件1)
要求:4月23日晚班会时同步完成;覆盖全体学生,实名制开展调查;学院自行印制调查问卷并组织回收、统计和存档。
2、统计分析数据,填写《学院校园贷情况汇总表》(附件2)
填表说明和要求:
(1)学院党委摸排参与校园贷的教职工代理人数,据实填报。
(2)校园内与校园贷平台有合作关系的商家数量和高校周边校园贷平台数量,属于学院选填项目,不了解可不填。
(3)4月25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版交学工处(联系人申老师;电话:59817016)。
3、填写《不良“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附件3)
要求:4月25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报告单及电子版交学工处;《学院校园贷情况汇总表》中存在“高风险贷款”的(第三行),必须填报典型案例报告单。
4、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
鉴于实名制调查问卷的局限性,各学院要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切实掌握如下情况:本院学生参与“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是否有本院教师、学生、工作人员在校开展网贷业务;本院学生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三、及时主动介入处置学生不良借贷情况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学院要积极介入妥善处置,做好如下工作:
1、与借贷学生进行深入谈心,密切关注其思想状况,做好信息收集和动态管控工作,并做好痕迹管理。
2、及时联系借贷学生家长告知相关情况,根据民事纠纷特点,以家长为主据实妥善处置;严重的要及时主动报告保卫处,并通过保卫处请求公安部门支持,学院做好必要的配合、协助工作。
3、对于本院教师、学生存在的在校园及周边非法从事“校园贷”业务宣传、推广的,要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五、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排查处置工作。
2、分类甄别,注意区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正常信贷(如助学贷款、合理的信用消费等)和不良贷款、高利贷的区别。
3、深入细致,“痕迹”管理,确保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有实效。学工处将会同保卫处适时组织开展抽查。
4、把握进度,及时报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工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