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4月4日—4月6日为清明节假期,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平稳健康和谐的良好校园环境,现将假期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部署,建立“主要责任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保障节假日学校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定运行。
2.请各二级单位加强节假日宣传平台值班值守工作,各学部安排工作人员线上值班,及时关注学生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上所发动态,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动态,及时分析研判后上报党委宣传部。
3.请各部门全面开展宣传平台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信息系统权限与账号管理,务必做好权限交接、口令更换等安全保障工作,对非必要开放的信息系统(网站)及电子屏等采取关闭措施,定期清理长期未更新、无专人运维的“睡眠”账户。
4.请各二级单位严格督促落实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内容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全媒体新闻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建立编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平台需于4月7日前自查整改完毕,于4月7日中午11:30前,将自查表提交党委宣传部。
5.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课堂/讲坛/报告会/沙龙等管理,严格落实校内报告会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横幅、海报等校内印刷品及出版物的审批备案机制,及时清除过期横幅、展板、海报等。
6.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摸排节假日师生思想状况,对重点人、重点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分层分类精准服务,密切关注在册重点人员动向,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最大程度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