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期教职工轮休从7月5日(星期三)开始,至9月5日(星期二)结束,9月6日(星期三)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为保证学校机关暑期工作正常运行,除学校领导和机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轮流值班外,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部)、财务处、总务处在暑期正常工作日内应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处理暑期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请各单位于6月30日(星期五)将本单位暑期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学院办公室备案(行政楼336,谢老师,027-59817005)。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暑期轮休。同时要求任课教师在7月3日之前完成试卷评阅,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务处和二级教学管理单位必须在轮休及放假前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分发工作以及各种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工作。
3.暑期内各单位须及早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本单位暑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学校将于7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
4.暑假期间,学校领导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武汉须报备至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做好报备记录。
5.暑假期间,学校班车从7月5日起暂停运行,9月6日恢复正常运行。各部门如需因公用车,请直接与学校总务处工作人员联系,需用公章与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6.9月6日(星期三),全校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 9月7日(星期四)、8日(星期五),学校将统一安排老生缴费、报到、注册和团购教材,请财务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等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老生9月11日开始正式上课。
7.学校总务处要为留校工作的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安全保障。
8.从7月5日起至9月5日止,学校执行暑期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9.学校后勤保卫系统、工勤人员的暑期工作或轮休等事项,由总务处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